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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兒童腦瘤?(下) 2009-12-31
腦瘤的治療 兒童腦瘤的治療有手術切除、放射線治療、及化學藥物治療等三種方式。 (一)外科手術 •若能在不造成任何神經缺陷的情況下把腦瘤完全的切除是最佳之處理方式。 •手術切除的愈完全,預後愈好。 •惡性腫瘤若無法完全切除,則還需要後續的放射線治療及化學藥物治療。 •若腦瘤位於腦部重要之神經功能部位,將腦瘤完全切除時將會造成嚴重之神經症狀,這時就只能將腦瘤做部分的切除。 •有時甚至無法切除而只能做切片檢查。 •副作用:手術本身的風險-如:手術中出血,麻醉的風險,影響重要神經組織的風險,造成後遺症-如:肢體偏癱、癲癇、荷爾蒙缺乏。
(二)放射線治療 •將放射線直接照射到腦瘤所在的部位以殺死癌細胞,或照射於整個腦部與脊髓以殺死可能蔓延於腦脊髓液中的癌細胞。照射的方式是用小劑量的放射線,每天照射一次或二次,連續數週每天照射,約4~6週。 •可以分成照射整個腦部或腫瘤原發部位等不同方式,視腦瘤種類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治療方式。而在某些種類的腫瘤,如:髓母細胞瘤,常會擴散至脊椎,這時候脊椎也必需接受放射線治療。 •年紀太小的孩童若接受放射線治療,比較容易出現對正常腦組織的傷害,所以放射線治療較適用的年紀是在3歲以上。 •放射線治療所造成的影響與孩子接受治療時的年齡、放射線的劑量及照射部位有密切的關係。 •短期間的副作用可能斷斷續續出現,長期間的副作用則可能在治療後數月或數年才會變得明顯,這些影響包括認知功能、骨骼生長、軟組織的生長、牙齒和鼻竇、青春期的生長發育、生育能力等,影響程度從沒有到嚴重且持續終身都有可能。 •短期內可能發生的急性副作用 (1).大範圍性治療(如全腦脊髓照射):食慾降低或喪失、頭暈不適、噁心及嘔吐、耳朵、鼻子或喉嚨不適、疲倦、皮膚發紅、起疹或脫皮、落髮、血球數降低(包括白血球,紅血球及血小板) (2).小範圍腦部局部性治療:食慾降低或喪失、頭暈不適、噁心及嘔吐、局部性落髮(照射範圍內)、疲倦。 (三)化學治療 •利用藥物來破壞癌細胞或使其生長速度變慢。 •由於3歲以下的病人不適宜接受放射線治療,另外有些腦瘤復發後已無法再接受手術或放射線治療,這些個案就需仰賴化學治療。 • 治療腦瘤的化學藥物有多種,需視腦瘤的種類與用藥後的反應而做調整,所以每個個案接受的化學治療不盡相同。 •化學治療的副作用 (1).化學治療依據給予的藥物,對身體其他器官有不同的毒性。 (2).一般而言,抗癌藥物對快速生長的細胞,多具有細胞毒性,如病患的骨髓造血功能可能會受到壓抑,而出現白血球過低(對感染的抵抗力降低)、血色素過低(貧血)、血小板過低(易出血)等現象;也容易影響消化道的上皮細胞 (食慾下降、口腔潰瘍)及頭髮的毛囊細胞造成掉頭髮;注射藥物中多半會嘔吐。 (3).少數個案腎功能可能會受損 (4).其它如:cisplatin 會損傷聽力,ifosfamide 會有出血性膀胱炎發生,bleomycin會引起發燒...等。 (5).副作用雖然多,但絕大多數是暫時性的,這些副作用在治療終止後會逐漸地消失。
腦瘤的長期追蹤 •腦瘤在治療告一段落後,若是無法完全根治則需長期定期追蹤。 •若是能持續維持著穩定狀態,則可以與疾病和平共存。 •復發及惡化與否視腦瘤本身之惡性度、開刀能否完全切除腫瘤及後續治療的效果而定。
因疾病或治療之後遺留下來的長期後遺症 1.神經功能受損,包括偏癱或跛行、步態不穩、聽力喪失、癲癇、視野缺損或視力模糊。 2.內分泌異常,生長發育遲緩、身材矮小、早熟或是無第二性徵的出現等。 3.學習困難、智能障礙、情緒障礙或行為偏差。 4.續發性癌症。
是否有後遺症或後遺症的嚴重程度都是需要長期的追蹤和評估,也不是所有的病童都會出現這些後遺症。 |

